這是埔心國中利成老師的教育論述
昨晚看完之後
久久不能自己
我想
之所以在眾多紛亂不安的問題包圍下
我們都還能在教育這條路上前進
應該就是因為身邊總有這樣的人在努力著
請所有關心教育的你
共同來守護台灣的教育
保障校園基本的民主價值與人權
──給關心教育的朋友一封長長的長信
(一)價值扭曲、顛倒是非的校園
近年來在民主的旗幟下,台灣社會不斷地自由化,自由到有點令人怵目驚心的地步,我們看到價值扭曲、顛倒是非的亂象橫生,當然這跟台灣新聞道德不夠嚴謹的媒體有絕對關係,無怪乎有人說:「媒體才是社會的亂源!」許多烏龍,甚至造假的新聞時有所聞,八卦化的傳媒,助長了「爆料」歪風;其實當中所顯現更嚴重的現象是,我們的人民缺乏獨立思考的能力,篤信八卦,即使爆料者已露了餡或違法事證明確,繼續相信的,也大有人在。這是我們社會的危機所在。
人民若缺乏獨立思考能力,先民血汗換來的民主就不易生根深化,甚至將漸漸喪失;民主價值一旦喪失,國家便岌岌可危。會缺乏獨立思考能力,很清楚的,其根源就在我們的教育,尤其國民教育,校園裡的大人們似乎永遠在做不好的示範,我們經常在裡頭看到社會亂象的縮影──很多校長主任等大小官僚,知法犯法,甚至違法之事名正言順就變成了校園主流價值,不認同者,不管是老師、家長或學生,可能就要受到無情的打壓、排擠與威嚇──這種將黑布活生生染成白布粗暴的政治戲碼,其實也不斷地在看似神聖的校園裡流行,只是它們都被聚焦於「學童沒錢吃午餐」灑狗血的議題所遮掩罷了。
知法犯法,大家應都承認是件超嚴重的事,尤其是發生在校園以校長為首的行政團隊(這樣老師與學生怎麼進行教學?),但令人不解的,大家對這種現象又都見怪不怪──這難道不奇怪嗎?這些官僚面對質疑會義正辭嚴地反問你:「大家都這樣,怎麼會奇怪?」真是奇怪!你不配合,就把你打成教育的老鼠屎,說「要爲學生著想啊!」作賊的喊捉賊,這樣,校園悲慘的景況與政治場上的詭辯有何不同?
法治,是民主價值一體兩面的東西,先不談以考試成績為導向的教育宿疾(其實這是主因),姑且以法律層面範疇,來看看是什麼樣的校園環境,在扭曲我們小孩的價值觀,以致他們長大後成為那群無法明辨是非的可憐蟲。
我們也都知道,依法行政,是實質有公務人員身分的行政人員的天職,我們也看到他們經常掛在嘴邊,念茲在茲,更看見他們以此來抵擋、搪塞別人的質疑;但事實上呢?信手拈來,便有一拖拉庫的違法事例,來拆穿他們滿口仁義道德的假面,並讓他們自打著道貌岸然卻超噁的嘴巴。
首先,我們要說的,是一件過去熱門的國教話題,那就是:「能力編班」。2003年,我與一群朋友正積極在推動常態編班,那時彰化縣的情形,據了解是沒有任何一所國中依法全面實施常態編班,但我們看到各校校長回報給縣府的資料,卻都是與事實不符的答案:「本校實施常態編班」!就在縣府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消極因應時,某國中校長因某老師下跪陳情而被踢爆謊言,之後,引起了軒然大波,面對記者詢問,那校長竟公開說出一句千古不腐的名言:「本校確實依法實施常態編班,只不過因為家長的壓力,不得已才把全年級成績前一百五十二名學生集中在四個班級……」您看,知法犯法還硬拗,事後,該校長被記申誡處罰確定,證明說謊無疑。
當然,這絕非特例,而是普遍的事實,所以該校長非常忿忿不平,直呼倒楣。我們再看一例,事情就發生在吾校。下跪事件後,教育部說要派人來查,各校都磨刀霍霍準備各種的葵花寶典來因應,而我們的做法很簡單很明白,校長逕向全校師生隆重宣導:「我們是兩階段常態編班!」──說這是常態編班的一種(這是文字遊戲),並在開會資料上明明白白寫著:「本校實施常態編班」。然後要大家一起遮著眼睛自欺欺人,相信本校真的是常態編班。但事實上我們一個年級依成績共分成四段,這種做法,在教育的誠信上,簡直是柔腸寸斷──在全校師生面前赤裸裸地撒謊行徑,難道不是教育最大的悲哀?當顛倒是非成為校園價值後,我們實在擔心,年幼的學生要如何走上正確的學習道路?
我們並非喜歡扒糞,揭過去的瘡疤,這實在是不得已,因這些知法犯法的校長們,至今都還在各校大風吹,也都無時無刻在集思廣益,想要將能力編班的惡夢在「特殊班」上借屍還魂;事實上,這幾年來,教育的殭屍已化身為「音樂班」「體育班」在黑暗校園裡趴趴走了,朝會上,也經常可見他們板著偽善的面孔,不斷強迫學生向他問好,玩著無聊的「應聲遊戲」,以此嚴厲訓示學生要有品格、要有禮貌、要遵守校規……您看到了吧,這種恬不知恥的嘴臉,是不是一場萬劫不復的教育浩劫?這比學生沒錢吃午餐重要多了吧。
(二)封建的幽魂,仍舊在校園裡飄蕩
再來,從現況中也可找到很多違反政策與法令的事例,來證明這封建的幽魂,至今仍舊在校園裡飄蕩。這也是我們現階段所關心、憂心與急欲努力去改變的現實。
第一,我們不得不說一件也許可以申請金氏世界紀錄的事,那就是:轟動武林、驚動萬教的「全縣模擬考大排名」!班後段學生的名次,通常是一萬名起跳的,您說這離不離譜?考試成績排名,不僅違背教育原理與政策,教育部還把它列為校園人權的指標。但我們彰化縣,依舊我行我素。縣排名都出現了,校排名、年級排名、班排名根本不算什麼!所以,您一定聽見那些教育決策者在小孩的哭聲中歡呼:「叫我第一名啦!」。
第二,早自習。教育部在十年前已經宣佈廢除中小學的早自習(台(86)國字006472號函1997/2/5),但我們全縣國中幾乎都還在早自習,而且都在比誰更早,考試卷經常變成學生的早餐,再加上學校「知法犯法」的配料,您知道的,這樣要小孩不營養不良恐怕也很難吧。
第三,週休假日上課。教育部與各縣市教育局(處),已在前年完成協商,爲了落實教學正常化政策,共同制定了學生週休假日的活動依據(台國(四)字第0950157750號函2006/10/26),其中很清楚規範,為了升學準備,准予學校提供場地讓國三學生留校自習,由行政人員與家長共同來看顧,並要遵守「不收費、不強迫、不上課」三不原則;但今天我們看到的實相是,不只是國三留校,國一國二都留,既收費又上課(這不就是補習嗎?)。至於有無強迫,小孩與大人們都心知肚明,我們也知道,哪個正常小孩會心甘情願假日又去學校上課──那枯燥乏味日復一日的升學考試訓練。不過,我們也相信,在學校不斷形塑「參加假日上課才是用功學生」的價值氛圍下,許多小孩真的是心甘情願,但對於這些小孩,我們不免憂心:除了價值被扭曲外,這樣惡補式上課真的有助課業能力提升嗎?而那屬於小孩應有的青春夢想,到哪去了?
第四,「第八節」。教育部規定國中課程一天七節課,一週五天,一年兩百天。第八節的身分,從來就是妾身未明,教育部決定以基測取代聯考時,林清江部長曾公開宣布廢除「第八節」,只是到後來不知為何,就變成了「補救教學」,換句話說,這時段應是提供給成績在班後段的學生補救學習之用,但我們今日看到大多數學校幾乎都是整班留下上課,甚至留到第九節,這些學習弱勢的學生,仍舊無法獲得個別化的補救學習,變成菁英升學主義下的犧牲者。
第五,晚自習。教育部法令裡,明確把晚自習列為違反「教學正常化」的作為,但我們看到本縣每個國中都在晚自習毫無例外,而且惡性競爭,也都在比誰留得多,留得早,以致國三生上學期留校自習的學校越來越多,校長們根本無視於法令的存在,表面上替家長照顧小孩,其實是剝奪了小孩與父母互動最佳的時間,更讓家庭功能式微。老師們也要拋家棄子,來滿足校長與少數家長拼升學率虛浮的成就感。
第六,寒暑假輔導課。寒暑假,是學生特有的假期,爲了讓學生有個充實的假期生活,教育當局都鼓勵學校辦理一些有別於平常上課的學習活動,讓學生有多元學習的機會,且提高學習興趣。但彰化縣的國中,都在扭曲法令的精神,辦理的都是清一色的「輔導課」,與平常上課無異,這就違背教育部上課的規定,也等於實質剝奪學生的寒暑假。更嚴重的是,明明是輔導課,很多學校在調查表上都大剌剌寫著「育樂營」,可見他們是知道寒暑假的性質,故意規避法令。還有更嚴重的,就是上課程新進度,這對於原本就趕不上進度的學習弱勢者,無疑是雪上加霜;而對於沒參加輔導課的少數學生,簡直就是一種殘暴!
您看,我們的國民教育,已經成了爲少數菁英學生服務的場所。這些官僚與某些老師也直言:「反正這些學生也不想讀書!」或許這些學生不想讀書沒錯,但學校與教育當局是否要去反省,最不應該的,是不是我們沒有提供這些學生適合的學習環境與課程?
有些學校為了情面與應付外界質疑,會無所不用其極地施壓、謊騙或強迫這些學生也來輔導課,已經無學習動機了又要他繳錢,然後繼續給他填鴨,這簡直是殘暴的殘暴。家長通常被蒙在鼓裡,卻又心懷感激施暴者給小孩打折優惠。這是弱勢者家庭的悲哀。
其實,在填鴨教育下,那些菁英學生也是受害者,糟蹋了天資不說,很多人長大後還與那些官僚一樣,成為一個缺乏民主素養、自私自利的傢伙。
以上六項知法犯法與悖離教育原理的事例,從2001年來,我們不知已論述了多少回,但總像狗吠火車一樣,引起不了執政者的關心,老師們也是冷漠相對,以致很多學校變本加厲,惡補嚴重到幾乎與補習班沒兩樣。
聽到有校長抱怨:「雖是違法,為了學校的生存,不這樣做,升學率就會變差,升學率差學生就不會來就讀,那樣就會減班,而減班就有老師要超額……」這種邏輯,您是否很熟悉?記得校長們之前在抗拒常態編班時的理由也是如此說,試問,若全縣國中都一起遵守法令來辦學,要減班減到哪裡去?
以吾校為例,這兩三年來惡補一年比一年嚴重──目前,全校各年級寒暑假都上輔導課與第八節,連新生暑假也上學前輔導課,週休假日全校各年級全開課,外加國三上學期就晚自習(有誰比我們猛請舉手!)──但結果卻相反,升學率一年比一年差,班級數也一年比一年減少。可見,這是歪理,根本禁不起檢驗。我們不會把責任全歸咎於校長辦學不力,那是不公平的,眾所皆知,會造成近年來減班,主要是少子化的因素。
重點是,為什麼校長們要如此說,把它當成不遵守法令的藉口?甚至不惜爲此侵犯教師人權與剝奪學生接受正常教育的權利?相信您應可以輕易解讀他們難懂的心吧。
(三)教育問題,本質上已經不是教育問題,而是人權問題!
對體制而言,如果說依法行政是最基本的民主價值,那麼,顯現在個人身上的特質,就是「尊重」兩字。人的相互尊重,就是民主價值的核心內涵。當一個校長可以無視法令存在而肆無忌憚地為所欲為時,緊接而來的,必定是對人權的侵犯。
這幾年來風風雨雨的教改運動中,我們無情發現,在中小學大家爭議討論的教育問題,其實本質上已經不是教育問題了,而是人權問題!我們看到,台灣先賢烈士好不容易掙來的民主,已如風中之殘燭,飄忽將熄。這些違法事情,本來是偷偷摸摸在做,慢慢變成光明正大而有恃無恐,現在又惡化為強迫教師與學生去做,這些都是課外時間,再美麗的道德包裝,強迫,就是侵犯人權,可能還涉及刑法的「強迫罪」。但在校園裡,「強迫」與違法,總那麼自然而然。我之前一直爲教改辯護,十幾年來的教改方向沒有錯,錯是錯在要被改革的對象(校長)去執行教改。
對教師而言,強迫者大都是校長,有時是家長,有時則是行政系統的暴力,透過表決這形式的民主程序,舉著「少數服從多數」的大旗,逼老師就範,殊不知表決並非萬靈丹,它不能逾越法令的規範,剝奪少數人的權利;簡單講,法令有位階的問題,不能以校長行政裁量權或校內會議決議來推翻政府頒布的命令與政策,更不能推翻憲法對人權的保障。舉例而言,像吾校經常召開「升學輔導會議」討論週休假日上課,但假日上課本身就是違法的,這樣的會議決議根本沒有效力。
教師不能從事課後補習,這是眾所皆知的禁令,其主要精神是要教師把所有精力用於學校正常上課,才不會影響學生的受教權;如今學校自己竟然辦起課後補習(美其名稱「課業輔導」)來,與補習班搶生意,更糟糕的是,還透過各種施壓手段強迫教師一定要參與,這就是對人權戕害。
不僅是補習強迫,到最後連各種課後的活動,都要用強迫手法,說什麼「學生在老師就要在」的歪理,要求老師假日上課、看顧晚自習、甚至去露營等,就連晚上看電影也要強迫老師來,弄得老師恐懼緊張,身心俱疲。這樣的環境老師如何好好教書?殊不知,台灣早已走上公教分離的路途,教師的身分,依大法官會議釋字第308號解釋,不再是必須聽命於行政長官的公務員,校長不能像過去土皇帝一樣對老師頤指氣使,必須依法行政。
對學生而言,最是悲慘,被強迫幾乎無反抗機會,強迫者可能是學校、教師、或者就是學生自己的家長。雖說未成年的學生,教師與學校對他們有管教權,但此權力的行使,最好應僅止於正常上課時間,關於課後的補習或活動,不宜也不應用強迫手段逼學生就範,這是一種公私的分際與對學生的尊重;家長也是,雖擁有監護權,最好別把小孩當自己的財產看待,或者強迫小孩去實現自己未完成的夢想。我總天真以為,哪天大人學會了尊重小孩,就不會有教改的問題……
那年我帶的班級,國二要升國三的暑假,學校爲強迫學生上輔導課,公開以要上新進度做要脅,還說不參加者週六要留校,最後校長與教務主任對吾班不參加的學生還一一約談、施壓,無所不用其極,而他們口口聲聲卻說這爲學生好,若真的是如此,這種「愛」,難道不是一種暴力嗎?
因之,我們要說,小孩也有人權,大人不能用任何理由給予剝奪!現在國中生的學校生活,簡直是昏天暗地的惡補煉獄。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精神,當小孩身心受到傷害時,即使施暴者是自己的父母,政府都應該要積極介入,何況學校所做這些勾當大都是違法的,政府又能坐視不管嗎?
政府若坐視不管,我們就不得不懷疑,這是上下交相利的結果。教育墮落至此,我們如何能看得到國家的願景?
(四)教師在課後時間的任何活動依法都有不被強迫的權利!
從1990年當國中老師開始,至今我一直都在想這個問題且仍困惑著。學校是個教育單位,若不依法行政,而校長又經常知法犯法,那麼,老師要教給學生的會是什麼東西?而學生從校園裡學到的又是什麼東西?
隨著社會的民主化,總覺得這個教育惡夢應會很快過去才對,沒想到,十幾年時間過去了,除了「常態編班」有獲得初步解決外,其餘的惡夢仍是惡夢。2005年冬初,我與朋友們發起「國中教育正常化連署」(仍在進行中),要求學校與政府依法行政,並取消那些正常上課之外的補習,讓國中生上課回歸到教育部規定的時間(一年兩百天)。雖在法令或教育原理上這個訴求都站得住腳,教育當局也時常光說不練地在宣導「教育正常化」,但生性保守的老師們(除去西瓜族不說)認同的卻不多,他們共同的質疑是:「這些道理沒有錯,但在大部分家長不管或沒時間管小孩的現實上,學生的安置怎麼辦?」
撇開適法性、教育意義與家庭功能不說,先理性來看待這「現實」,清楚地,我們可看出這是現代忙碌社會的產物──小孩安置問題。相信沒人會反對政府要盡力為人民提供這項服務,但問題是,以惡補加課方式來解決小孩安置問題是否恰當?而爲安置不惜違法、犧牲教育意義與家庭功能,對小孩而言是否得不償失?
我也一直在想,難道沒有兩全其美的辦法嗎?了解之後,我們發現只是政府與學校不願意用心罷了,強迫老師與學生集體惡補,經常說得很好聽,「爲學生好」「拼升學」等等,其實是爲了便宜行事,作表面功夫而已,以致師生像蠟燭兩頭燒,過勞的結果,不但升學沒顧好,健康也每況愈下。
所以,研究之後,我們提了一個「補教分離」的策略,建議政府仿照社區大學,利用公辦民營方式,成立「課輔專職機構」,以現有校區為基地,提供小孩專業、多元且便宜的課後安置,這樣可能創造學校(不必強迫老師)、教師(不必被強迫)、學生與家長(多元選擇)四贏局面。
這方案當然還有討論的空間,但在那「現實」未變之前,我們願意再退一步,就假設學校知法犯法都是「必然的現實」,那麼,對於這些違反法令政策或悖離教育理念的補習與自習,或課後時間的其他活動,我們只有卑微的要求,那就是:不要被強迫!這是基本的人權啊!
我們認為上班好好上班,下班好好下班,就是好老師;學生也一樣,上課好好上課,下課好好下課,就是好學生。在角色扮演上,這就是盡自己的本分。尤其現今老師,被賦予太高的道德期許,「道德」這東西,應該用來自我要求,不應拿來要求別人,更不應變成強迫別人的藉口。愛,要發自內心,才有價值;誰都不願意被強迫「不樂之捐」(我們這一代小時候都有被強迫買防癆郵票的經驗)。我也相信大多數老師,課後時間必要時都願意無悔地對學生付出;但有困難時,例如小孩沒人照顧、身體不適(像我有慢性咽喉炎、鼻炎)等是不是應該被體諒──「被體諒」好像是一種哀求,哀求違法者施捨,於是我們就看到很多老師為了這施捨,鉤心鬥角爭寵,教育到這種田地不悲哀嗎?
我曾向學校提一個「共生」觀念:「上班時間,老師盡量排除個別狀況配合學校的活動;非上班時間,學校的活動要盡量配合老師的個別狀況。」遺憾的,不被學校接受,依舊強迫如故。法律,是民主社會最後一道防線,所以,既然情理都講不通,我們別無他法,我們只能再度強烈主張學校必須依法行政──不管有沒有理由,教師在課後時間的任何活動依法都有不被強迫的權利!由此也可見,民主法治與人權是共同體,無法切割的。
校長們爲合理化他們違法的行為,總在校園塑造散播一種是非不分的價值──若老師不參加課後的輔導課、自習,就是不認真老師;學生不參加課後輔導課、自習,就是不用功學生。您看,這是什麼樣令人驚心動魄的價值!我們要問,難道要助紂為虐,才算是認真、才算是好老師?當然,我們要說一句公道話,真正助紂為虐的御用老師其實不多,大多老師是迫於同儕壓力與校長淫威而不得不低頭。
(五)共同守護民主稀微的火苗
整個校園,自始至終充斥著這種反民主的價值與氛圍,真是無奈,我們雖是少數,但基於教育理念,基於民主價值與人權,基於人情義理,無論如何我們都無法茍同這種非理性的觀念與作為。所以,經過半年的溝通,我們都同意,當連下班都無法好好下班,甚至無法免於被強迫的恐懼,人權都沒保障了,還奢談什麼教育?於是,2007年初我們正式成立「埔心國中教師分會」,在漆黑校園裡爲保障這基本的民主價值與人權而奮鬥,也用它作為我們唯一的宗旨;相對的,課後時間不希望自己被強迫,我們也願以此自勉,要用同樣標準不要去強迫學生。當然,我們因此都被點油作記號,成為黑名單。
這一年來,我們成員雖少,除了服務校內教師外,還做了不少事:協助縣教師會會務、代表縣教師會與縣府協商教師權益、辦理學生成長營隊與社區藝文活動等,並且獲得不少成果。
俗語說:「樹大招風」。但我們這棵正在成長的樹,一點都不大,卻也遇到大風暴。我們校長在期末校務會議上慷慨激昂宣示:「身為一個校長,有促成學校教師會成立的責任!」偉哉斯人!還勞煩他駕著百萬名車千里迢迢親自到縣教師會,拿回籌組教師會的相關資料,交付給一位令他相當感動與稱許的教師,讓她順利在校務會議發起。對於此壯舉,我們當然也相當感動並樂觀其成,只是,在整個籌組過程中有些略嫌粗暴的操作與言行,直接造成了我們某些會員的傷害,實令人遺憾。
依彰化縣教師會內規,學校一旦成立正式教師會,原本的分會就要自動解散。我們是守法的人,對於這樣的結果絕無異議,細思之,我們完成了階段性任務,倒覺得有點欣慰,只是有點不捨,不捨我們彼此間短暫的革命情感;另一方面,我們也憂心忡忡,在新的教師會不同理路之下,學校反民主反教育、不依法行政的現象,是否會變本加厲?因此,為了好不容易凝聚的共識與情感,我們決定成立「埔心國中教改義工團」,持續爲教育與民主努力。
我們也相信,跟我們一樣遭遇的老師必定很多,據了解,全彰化縣的國中裡,辦理課後的輔導課或活動,有善意事先徵詢老師自由意願的學校幾乎找不到;而國小的人權狀況,也逐漸惡化當中,因國民教育其實是一體的。爲了擴大參與,凝聚更多的力量,我與縣教師會理事長討論後,也決定在政策部底下設置「國教教改義工團」作為平台,以「埔心國中教改義工團」為基點,尋找彰化縣國中小學教師的支持,進行個人與團體的串聯;教師與學生是教育的主體,對於迫害,學生幾乎毫無反抗力,要捍衛師生的校園人權,唯有一條路,就是教師自己勇敢團結起來,若一味向不義權力靠攏,雖短時間穿金戴銀,但兔死狗烹之殷鑑恐不遠矣。而學生家長們,也是教改的關鍵之一,只要認同我們現階段的目標,也歡迎您一起來作教改義工。
民主,在二十一世紀已然成為普世價值,幾十年來在先賢烈士血汗澆灌之下,台灣好不容易從威權體制慢慢走向民主的道路,我本來樂觀以為不可能再走回頭路,不過,這幾年來在基層教育的現場,卻發現嚴重「倒退嚕」的現象,與以前不一樣的,只是多穿了一件漂亮衣服。沒有了民主價值,校園只是個製造悲劇的地方,培養再多的碩士博士,也無法挽救我們的島向下沉淪。
一個義工,
一朵心靈之花,
當遍地開花時,
我們深知,雖還是無法喚醒那些偽善巧辯的教育官僚的良心;
但我們相信,
在惡補地獄受苦的孩子們,
長大之後,有些人必定還會記得,
有人曾在朔風野大的暗夜,
很努力很努力地試圖爲他們點起一盞稀微的燈燭……
守護民主,不一定要在街頭搖旗吶喊,
請您跟我們回到長期被忽視的國民教育現場,
共同守護那一株搖搖欲墜、兀自垂涙的火苗。
(陳利成/彰化縣教師會政策部主任、國教教改義工團召集人/2008/3/30)
利成老師的部落格:http://blog.xuite.net/inriver/river/16458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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